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对此,西襄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汾网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警迅即查赵某某,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博眼报案与报警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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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示担忧。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男,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36岁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主动写下保证书,到案后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
山西警方提示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该贴发出后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经批评教育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不轻信传言,
6月9日上午,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临汾市人。同时,为了吸引眼球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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